回购条件 - 公司回购股份需股票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6] 回购方式 - 公司回购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要约等[13] 决议条件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处理方式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需10日内注销[14] 资金来源 - 公司回购股份可使用自有资金、募集资金等[15] 数量金额限制 - 拟回购股份数量或资金总额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7] 价格要求 - 回购价格区间上限高于董事会通过决议前三十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150%需说明合理性[17] 期限规定 - 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回购期限不超十二个月,维护公司价值等情形不超三个月[17][18] 交易要求 - 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有委托价格等要求[19] 合规要求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回购股份实施违法违规行为[8] 提议时间 - 提议人拟因特定情形提议回购股份,应在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提出[24] 公告内容 - 回购股份提议与董事会决议公告内容需包含提议人情况、回购原因目的、股份相关信息等[24] 方案变更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后非因充分正当事由不得变更或终止,用于注销的不得变更用途[29][30] 进展披露 - 回购期间,首次回购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三个交易日内)、每月前三个交易日需披露进展[32] - 回购进展公告内容至少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例、购买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总金额[33] 未实施处理 - 回购实施期限过半仍未实施,董事会应公告原因和后续安排[35] 结果公告 - 回购期限届满或实施完毕,公司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36] 人员交易 - 特定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公告前一日买卖股票,应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披露[32] 账户规定 - 公司应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回购股份过户后失去部分权利[37] 合规交易 - 董事会办公室开展回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交易[33] 比例公告 -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公告[39] 每月公告 - 回购股份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39] 股份处理 - 已回购股份按披露用途办理注销或转让,特定情形回购股份12个月后可集中竞价出售[45] 出售计划 - 集中竞价出售已回购股份,需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披露出售计划[45] 出售数量 - 集中竞价出售时,每日出售数量不得超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不超20万股除外[47] 连续出售限制 - 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总数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的1%[47] 出售比例公告 - 出售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达1%,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47] 出售结果公告 - 出售期限届满或计划实施完毕,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出售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48] 未转让处理 - 回购股份未按披露用途转让,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49] 审计监督 - 审计稽核部每月对当期回购股份情况审计、核实和监督[52]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应处理相关责任人[55] 信息分析披露 - 董事会办公室需分析判断回购股份进展并依规披露信息[5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55] - 制度规定与后续法律等抵触时应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制度[5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56] 文件日期 - 文件日期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57]
江龙船艇(300589)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