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8] - 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长提名[22][30] - 董事会下设证券法务部,董事会秘书兼任负责人[33] 交易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9][10] - 董事长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交易[15]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33] - 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33]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3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每半年度一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55][56] - 董事长接到书面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56] - 董事会会议需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4][65] 提案相关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在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时提出临时董事会议案[47] - 其他议案应在董事会召开前10日送交董事会秘书[50] 表决相关 - 董事会表决采取记名方式,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69][71] - 董事对特定情形提案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73] 其他规定 - 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公司应在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30] - 董事会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