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丰文化(002862) -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程序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披露并股东会审议[11][12]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12个月关联交易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3]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审议,无金额股东会审议[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重新审议[14]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预计重新审议披露[1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6] - 关联董事有争议由董事会确认,可列席无表决权[17] - 关联股东有争议由主持人审查、律师判断[19] 特殊情况 - 特定关联交易可免部分义务,部分仍需披露审议[19]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1] 其他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2]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改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