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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永兴材料永兴材料(SZ:002756)2025-08-21 11: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会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议案[1]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调整“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50] - 《公司章程》因章节、条款增减有相关序号顺延、援引序号调整及非实质性内容修改[50]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1] - 公司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拟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1] 法定代表人及股份规则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辞任需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2] - 公司股份发行原则变为公开、公平、公正,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有总额限制[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违规致损情况请求起诉[5] - 公司股东应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除法定情形外不得抽回股本[5][6] 担保与交易审议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30%的事项[7] - 股东大会需审议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三千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7]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 股东会相关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股东会[12]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13]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8]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8][19]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2年内仍然有效,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持续有效[20] 董事会相关规则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2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2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行为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以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3] 独立董事规则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验,有多种任职限制[25]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职权应全体过半数同意,行使第一项职权公司应及时披露[26]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7] 专门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2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28] 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31][32]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3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监事会和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33] 公司合并分立等规则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经董事会决议即可[34]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等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35] - 修改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使公司存续,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