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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材料(00275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永兴材料永兴材料(SZ:002756)2025-08-21 10:48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关 联交易, 充分保障商事活动的公允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永 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制订 本制度。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 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 1 页 共 10 页 第一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方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 须遵循并贯 彻以下基本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如享有公司股东会表决权, 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回避表 决; (三)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 在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时, 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 必要时应当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师; (五) 对于必须发生之关联交易, 须遵循"如实披露"原则; (六)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 须遵循"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