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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厦门钨业厦门钨业(SH:600549)2025-08-21 09: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5] - 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5日通知[1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关联关系决议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审议事项 - 重大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22] - 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审议[22] - 高管人员考核及薪酬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22] 董事长考核与奖惩 -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确定的净资产增长率考核董事长[25] - 任期内成绩显著可获现金、实物、红股等奖励[25][26] - 任期内工作失职、授意造假账等应受处罚[26]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2] - 董事长离任需进行审计[26]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8] 对外捐赠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资产价值或金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25%的事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