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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和电子(60525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协和电子协和电子(SH:605258)2025-08-21 09:47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首次发行A股22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8800万元[11] 股东信息 - 公司设立时,张南国等7名自然人和2个投资管理中心认购股份,占比从3.00% - 26.25%不等[21]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瑕疵,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情况请求诉讼[3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股东会审议[52] 股东会会议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5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0]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5]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2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4] 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5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56]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4]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1][145]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13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相关建议[138][144] 内部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72]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77]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187] - 公司合并、分立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报纸或公示系统公告[188][189]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10日内公示[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