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注册资本 - 2025年3月公司回购注销92,100股限制性股票,股份总数变为1,587,585,826股,注册资本减至1,587,585,826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87,585,826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持股 - 截止2012年6月29日,福建省冶金持股229,176,948股,比例33.60%[12] - 截止2012年6月29日,五矿有色金属持股140,374,710股,比例20.58%[12] - 截止2012年6月29日,日本联合材料持股63,902,692股,比例9.37%[12] - 截止2012年6月29日,MITSUBISHI CORP.持股4,227,600股,比例0.62%[12] - 截止2012年6月29日,社会公众持股244,298,050股,比例35.83%[12] - 截止2012年6月29日,公司外资持股比例合计为9.99%,低于10%[12] 章程修订 - 拟将有权提案股东持股比例由3%调整为1%[4] - 《公司章程》等多处“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取消监事会,职责由审计委员会承接[4][5][6] 财务资助与股份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方式和时间限制[13][14] - 公司董事等人员股份转让有比例、时间等限制[1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15] - 股东对股东会等决议效力有争议可诉讼,相关方在判决前应执行决议[16] - 符合条件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等对违法人员提起诉讼[16][17] 股东会相关 - 多类重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或特别决议通过,如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19][20][27][61][6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关程序规定[20][21][22][62][63] - 股东会召开通知、提案、表决等有详细规定[23][26][29][30][64][65][66][68][7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审计等委员会[34][35][42] - 董事会负责多项职责,如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等[34] - 董事会会议召开、决议等有相关规定[37][38]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有任职条件和期限限制[39][40]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有专门会议规定[41][4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转增资本等规定[48][49] - 公司采取超额股利现金分红政策,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49][50] 其他 - 公司合并等有通知债权人、债务处理等规定[54]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52]
厦门钨业(600549) - 厦门钨业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