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美化工(002054) -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申报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在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减持规定 - 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通知证券部并报告计划[11] - 减持完成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11]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7][18][20]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同样适用[17][18] - 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20] 股份变动 - 变动应自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报告并公告[11] 禁售期 - 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14] - 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4]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15] - 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5] 其他规定 - 不得融券卖出和开展衍生品交易[18] - 5%以上股东买卖参照执行[25] - 违规可锁定股份[21]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解限[21] - 锁定期间权益不受影响[21] - 融资融券应遵守规定并申报[23] - 违规受证券监管部门处分[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