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债相关安排 - 公司聘请承销机构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可转债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 - 债券持有人享有约定利息、转股、回售等权利[5] - 债券持有人需履行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认购资金等义务[6] 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 - 对公司变更方案、偿债问题等事项作决议[8]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由公司董事会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提议后30日内召开[11] - 召开提前15日公告,紧急召集有不同披露时间要求[11] - 出现13种情形应召集会议[11] - 董事会等机构或人士可书面提议开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书面提议[11] - 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相关方未履职,上述持有人有权公告发通知[13] 会议变更与登记 - 变更会议时间、取消会议或变更议案,至少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15]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前10个交易日,且不得晚于前3个交易日[16] 会议提议与代表 - 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提议召集可推举联络人[17] - 受托管理人等持有10%以上相关方可书面提议案[18] - 单独或合并代表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2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5日内发补充通知[21] 会议召开与主持 - 可现场或通讯等方式召开[26] - 相关方未履职,出席会议持有人过半数选主席,一小时未选出由持有表决权最多者担任[26] 人员出席与表决 - 应10%以上表决权持有人要求,公司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26] - 每张100元未偿还债券有一票表决权[29] - 持有5%以上股权股东及其关联方无表决权,其代表可转债张数不计入[31] 会议决议与公告 - 决议须经出席且持有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半数以上持有人同意[32] - 召集人在决议作出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33] 资料保管与诉讼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董事会保管10年[35] - 债券持有人可单独、共同或推选代表人仲裁或诉讼[38] 规则相关 - 规则从法律规定,未经同意和决议不得变更[40] - 公告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公告[40] - 对会议相关争议在公司住所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40] - 规则与《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不一致时以其为准,与其他约定不一致除特定情况以规则为准[4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发行日生效[4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其他信息 - 文档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件[44] - 文档时间为2025年08月[44]
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