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688352) -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核查意见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计划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5] 激励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可提升公司竞争力,无损股东利益[5]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6]
股权激励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激励计划情况 - 《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5] - 公司无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安排[5] 激励计划影响 - 实施激励计划可提升公司竞争力,无损股东利益[5] - 监事会同意实施《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