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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山东海化山东海化(SZ:000822)2025-08-21 0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3]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两交易日内申报[8]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两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9]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9]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高管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9] 违规处理 - 禁止买卖期内买卖股票视情节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2] - 六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22]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可要求民事赔偿[22] - 触犯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4] - 未尽事宜适用相关法规和章程,抵触时以法规、章程为准[2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