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审批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担保[7] - 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 多项情形下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相关比例等[13] 担保额度 - 向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预计额度并提交审议,余额不超额度[14][15]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披露信息[26] 责任承担 - 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8] 制度相关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 财务职责 - 发现被担保人重大事项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22] - 督促偿债,未履行则采取补救措施[22]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并定期核对[26]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启动反担保追偿并报告董事会[27] - 作为一般保证人,未经董事会决定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