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管理原则 . | | 第三章 审批权限及实施 | | 第四章 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 : : : : : : : : : : : | | 第五章 核算管理 . | | 第六章 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 6 | | 第七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理 财业务,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 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 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 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 理财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公司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 保值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