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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海化山东海化(SZ:000822)2025-08-21 09:02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 | | 第三章 战略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 | | 第四章 附 则 . | 2025 年 8 月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 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是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筹备等工作。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董事长及一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 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 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不得 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独立董事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六年。期间如有委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