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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00003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南电深南电(SZ:000037)2025-08-21 08:46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信息披露管理水平,保护公司及 其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中所指的信息主要是指依法需要披露的事项及信息, 公司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事项及信息。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 告书、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应当采用中文文本。同时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保证两种文本的内容一致。两种文本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