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敷尔佳(30137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敷尔佳敷尔佳(SZ:301371)2025-08-21 08:0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可以审议终止 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人数不足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第 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效益和决策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