敷尔佳(3013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哈尔滨敷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审议并监督执行具有有效激励与约束作用的薪酬制 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就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及激 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行为进行评估。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 集人。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在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中选举,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