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增强公司自我约束,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指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审计部对董事会负责,在对 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 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