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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真空(3013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汇成真空汇成真空(SZ:301392)2025-08-20 12:0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8]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7][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4][6]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股[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十二个月申报离职,自申报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股[4]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5] 减持规定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十五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7]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9]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10]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应在任职等多个时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3] 交易问询 -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应在买卖前三个交易日提交问询函[13] 减持计划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15]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应在两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5] 亲属股份信息 - 公司应对董事、高管亲属股份相关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19] 离任股份锁定 - 离任后6个月内所持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自动解锁[22] 限制条件登记 - 因公司相关情形对董事、高管股份设限制条件,应向交易所和结算公司申请登记[18]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公司证券由董事会追究责任[24] - 可给予警告、降职等处分[24]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24] - 违规在禁售期买卖股票,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赔偿责任[24]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24]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4] 违规报告 - 董秘得知违规信息应立即向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25] 违规说明 - 违规责任人需作书面说明并备案,造成重大影响要向投资者致歉[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7] 交易确认 - 提交证券交易问询函,董事会确认是否同意交易[3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