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强化年报信 息披露责任意识,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 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 其相关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责人及 直接经办人、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 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实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对应原则; (四)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