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真空(3013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 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和《广东汇成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的最终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