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齿前进(601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8月修订)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工作流程 - 职能部门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0] - 董事和高管向委员会述职和自我评价[12] - 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管进行绩效评价[12] - 委员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2] 生效条件 - 工作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