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83208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1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工作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6]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等[9]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9] - 沟通方式有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0][12] 信息披露与网站管理 - 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布信息,其他传媒不得先于指定平台[11]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12] 年度报告说明会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举办,董事长等出席[12][13]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通知[13] 人员与部门职责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事务,证券部为专职部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等[16] 其他规定 - 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设置专线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7][18] - 对预约来访投资者建立规范化来访档案[18]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主动采访计划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8] - 与证券监管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8] - 活动档案保管期限为十年[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20]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