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昌聚合(83208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议案,待股东会审议[3] 利润分配规则 - 提取10%利润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9] 现金分红规定 - 除特殊情况,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11] - 不同发展阶段与资金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为20%-80%[12][1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调整现金分红政策需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14]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订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