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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 - 公司章程
金城医药金城医药(SZ:300233)2025-08-20 10: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6月2日核准首次发行3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83,874,587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83,874,587股,均为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2007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按1:0.5555折股比例折为9000万股[12] - 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购4758万股,占比52.87%[12] - 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认购1800万股,占比20.00%[12] - 青岛富和投资有限公司认购720万股,占比8.00%[12] - 赵鸿富认购688.8万股,占比7.65%[12] - 张学波认购324万股,占比3.60%[12] - 赵叶青认购216万股,占比2.40%[12] - 尹明香持股7.2,占比0.08%;合计持股9000,占比100%[17] 股份限制与转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特定损失情况请求诉讼[3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多种情形下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董事会提前2日通知[8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1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