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超50%股权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相关担保总额之和[5] 担保条件 - 被担保方需提供企业资料、财务报告等资料[9] - 被担保人有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公司不得提供担保[11]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1] 董事会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13]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日常管理、跟踪管理及资料保管等工作[19][22] - 董事会秘书需对担保申请进行合规性复核并组织审批程序[25][26] 担保要求与处理 - 公司应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有效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29] - 被担保方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财务部门应及时报告[23][27]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4] - 同一债务有多个保证人且按份额担责,公司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7]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追偿[27]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告情况[27] 信息披露与合同签订 - 出现特定情形,有关责任方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以便信息披露[27] - 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签订担保合同[27]
奥普特(68868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