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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普特(68868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奥普特奥普特(SH:688686)2025-08-20 10:32

投资审议规则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七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6][7][8] - 投资标的相关营收、利润、净利润占公司对应指标一定比例且超规定金额,按相应标准审议[6][8] 投资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7] 授权与监督 - 公司可将部分董事会决定事项授权董事长[11] - 公司年末全面检查对外投资项目,对子公司审计[22] 财务与信息管理 - 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报送财报,公司可委派财务负责人[22] - 公司账面投资资产由内审人员定期盘点[22] - 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并报告进展,未公开前保密[22] - 子公司遵循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披露责任人并报送信息[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