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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蟠科技(603906)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龙蟠科技龙蟠科技(SH:603906)2025-08-20 10:03

市场数据 - 2020 - 2024年中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由5.4%提升至40.9%[4] - 2023 - 2024年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分别为630GWh、780GWh,同比增长31.3%、23.8%[5] - 2023 - 2024年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分别为206GWh、340GWh,同比增长58.5%、65.0%[5] - 2024年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在中国动力电池出货量占比达72.0%[7] - 2024年磷酸铁锂电池在中国储能电池出货量的占比为99.5%[7] - 2024年中国正极材料出货约335万吨,同比增长35%,磷酸铁锂材料出货约246万吨,同比增长49%,占比近74%[7] - 2025年上半年中国正极材料出货量210万吨,同比增长53%,磷酸铁锂材料出货161万吨,同比增长68%,占比77%[7] 公司财务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78.41%[14] - 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 63,566.8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 - 68,793.53万元[38] - 2024年末总股本为68,507.89万股,2025年发行前为68,507.89万股,发行后为70,632.37万股[39] 发行情况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16] - 募投项目包括11万吨和8.5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6] - 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19]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2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5,523,670股,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28] -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距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已超过18个月[30]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万元,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31] - 本次发行对象应具有一定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具备相应资金实力[21] -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2] - 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5]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上交所和证监会批准[3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205,523,670股[37] 收益测算 - 假设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在2024年度基础上按持平、减亏50%、减亏80%分别测算[38] - 假设2025年净利润持平,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 - 0.94元/股,发行后 - 0.92元/股[40] - 假设2025年净利润减亏50%,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 - 0.47元/股,发行后 - 0.46元/股[40] - 假设2025年净利润减亏80%,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 - 0.19元/股,发行后 - 0.18元/股[40] - 本次发行完成后,若2025年延续亏损,每股收益正向变化;若扭亏为盈,每股收益有被摊薄风险[42] 未来措施 -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11万吨和8.5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44] - 公司拟采取措施填补即期回报,但不代表对未来利润做保证[46]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会将监督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合理规范使用[47] -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48] - 公司拟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49] 相关承诺 - 相关主体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作出承诺[5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促使薪酬和股权激励方案与填补回报措施挂钩[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违反承诺,同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处罚或管理措施[52]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不侵占公司利益[53]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若违反承诺,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3] - 若监管部门有新规定,公司相关人员承诺按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54] 发行评估 -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