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测科技(6883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8] - 公司可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6个月内置换[9] - 募投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0] 资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募集资金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3]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可免于特定程序[15] 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等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18] 信息披露 - 公司拟变更或转让置换募投项目需公告相关内容[19] - 公司应准确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异常时及时公告[22] 监督检查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报告[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定期核查并出具报告[22] - 年度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3] 制度修订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股东会审议通过[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