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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测科技(68837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伟测科技伟测科技(SH:688372)2025-08-20 09: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4]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独立董事产生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独立董事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6] - 拟辞职的独立董事致比例不符规定,应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21]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1]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按程序视频等方式召开[32]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公司应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9] - 公司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1]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会前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32] - 独立董事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或报告[33]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3] 独立董事津贴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 独立董事除津贴外不得从公司等取得其他利益[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5]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批准生效,遇修订以修订规定为准[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