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会议[4][5] - 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4日和5日发通知[6]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7] 会议出席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1] 会议召开形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多种方式召开[15] 会议表决规则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记名或举手表决[16] - 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16] - 董事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18]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19]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应暂缓表决[2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初稿及定稿应在会后七天内发委员会成员[2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2] 规则生效与修订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则失效[24] - 董事会有权修订规则,但须股东会审批通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