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1/3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8] - 最近12个月内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任职[9] - 最近36个月内受相关处罚或谴责的不得任独立董事[10][11]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5]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应至少保存十年[27] 专门委员会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9]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29]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清晰,包含五项内容[32]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4] - 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4] - 专门委员会开会应提前提供资料和信息[35] - 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35] - 应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6] 特殊情况处理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6]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7]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履职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3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6]
科拓生物(30085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