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603348) -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应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4]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 - 形成双向沟通、建立投资者基础、塑造企业文化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8] - 沟通方式有公告、投资者说明会、股东会等多种[8] 信息披露要求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其他传媒披露不得提前[9] 沟通平台建设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9] 对外联系渠道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信箱,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10] 投资者现场参观 - 可安排投资者现场参观,注意避免其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11] 业绩说明会 - 定期报告结束后可举行业绩说明会,不得发布未披露重大信息[11] 重大事项说明会 - 相关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说明会,相关责任人参加[12] 决策与负责机构 - 董事会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检查相关制度[13] - 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部为职能部门[13] 管理部门职责 - 负责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多项职责[13] 来访档案管理 - 接待上门来访投资者需建立规范化来访档案[14] 媒体宣传审核 - 业务媒体宣传样稿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15] - 主动来访媒体采访计划和报道文字资料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5] 外部关系与内部机制 - 与证券监管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5]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15] 员工义务与培训 - 其他职能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