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603232) -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募集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5] - 商业银行3次未配合,公司可终止协议注销专户[5]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两周内签新协议,2交易日内备案公告[6]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超募资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自筹先投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1] - 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同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14]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免特定程序,定期报告披露[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需董、股东大会及保荐机构同意[15]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需董事会及独立董事等同意[15] 募投项目变更 - 募投项目变更需董、股东大会及保荐机构同意,仅变地点董事会审议[17] - 拟变更提交董事会后2交易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18] 核查与报告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出具报告2交易日报告交易所并公告[22]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出鉴证报告,披露年报时提交[23] - 保荐机构半年现场调查,年末出专项核查报告[23] - 年末董事会报告中披露保荐和会计师报告结论[25]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不质押[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