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定义 - 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一年可随时变现的投资,含股票、债券等[3] - 长期投资指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含债券、股权等[4] 投资审议标准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5]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6]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7] 投资计算规则 - 交易标的为股权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对应公司全部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视为相关指标[7] - 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以发生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8] - 12个月内对同一或相关项目分次投资以累计数计算对外投资数额[9] 投资相关要求 -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不影响主业前提下开展对外投资[11] - 对外投资决策过程应有完整书面记录并制定实施方案[15][16] 投资管理与监督 - 投资完成后证券部对投资过程指导、监督与控制[2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需获相应批准并选合格委托方[21] - 对参股公司管理强度依权益比例等综合确定[22][23] - 董事会指定部门按季度收集参股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分析[25] - 公司审计部门每年可对参股公司资产及财务状况审计[25] - 证券部负责投资风险等识别、监测、评价、反馈[27] 投资处置 - 对外投资处置按规定办理,批准权限与实施相同[29]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30][3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报告、披露义务[3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全体成员负连带责任[32] - 公司总经理等是本部门及本公司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2] - 各部门和企业应指定专人作指定联络人并报备通讯方式[32] - 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财务总监对公司负有报告义务[32] - 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施严格信息保密制度[32] 关联交易与制度执行 - 公司对外投资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执行[34]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4]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改权属股东会[34] - 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4]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