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决议,且适用于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 项、函询及问询事项(以下统称"监管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落实及后评价工作。 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落实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督促、检 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四条 证券部是董事会决议落实及后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 责包括建立健全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工作的相关制度,决议督办工作的 日常管理,与承办单位进行沟通,组织决议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向 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决议的落实情况,负责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 归档及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证券部对需落实的事项进行任务分解, 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