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华塑股份华塑股份(SH:600935)2025-08-19 11:4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2025年8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取消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2] - 董事会成员总数9名,8名由股东会选举,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2] 股份与股本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15亿股,面额股每股1元[4] - 已发行股份数350,740.1812万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有总数25%[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在特定情况可诉讼[7,8] - 股东有权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决议[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8]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况须股东会审议[1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总资产30%事项由股东会审议[1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会议[11] 会议召集与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主持股东会[1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主持[15]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主持[14]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5]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17]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21]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21]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6] 董事会职权与会议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权[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2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 - 5名,其中独立董事2 - 3名[2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8] - 审计委员会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28] 利润分配与审计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31] - 利润分配方案应征询审计委员会意见并经其过半数同意[31]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实施[31] 公司合并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32] - 持有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3] - 公司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