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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洛华(00079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英洛华英洛华(SZ:000795)2025-08-19 11:17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5] 选聘标准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化超20%(含),公司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9]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9]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0] - 公司每年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变更时还需披露前任情况等[10] 改聘相关规定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六种情况[12]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9]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非规定情况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3] 解聘与终止处理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事务所应及时通知并为其股东会陈述提供便利[20]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变更事务所、拟聘事务所违规等五种情形[15]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事务所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6]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审计委员会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6] 其他 - 情节严重的事务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6]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