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000612) - 焦作万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焦作万方焦作万方(SZ:000612)2025-08-18 12:4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召集股东在股东会决议披露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10%[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 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通知[8][9]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深交所备案,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10%[10]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需发布提示性公告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3个交易日内、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前发布[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5] 股东会投票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股东会特殊情况处理 - 出现延期、取消或变更会议召开地点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延期召开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仍为原通知确定日期,延期后的现场会议日期需遵守与股权登记日间隔规定[19]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等按规定主持股东会[25]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需对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说明[2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特定重大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1]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决议按规定通过[34][3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候选人名单由特定股东提出[36] - 股东会选举独立董事等采用累积投票制[37] - 会议记录应记载相关内容并保存不少于10年[37][3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3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41]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按规定处理[41][42] - 新任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4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通过多种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36]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特定人员订立管理合同[36]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5]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5] - 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决议[4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4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将及时处理并履行披露义务[46] - 法律等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修改本规则[48][4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时亦同[49] - 公司《董事、监事选举办法》自动失效[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