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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维克(002837)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英维克英维克(SZ:002837)2025-08-18 12:4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二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5] 会议相关日期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公告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投票相关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超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1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董事会、独立董事、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5] - 30%以上股份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违规买入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5]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 -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5]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公司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 - 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有问题的股东会决议[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33] - 公司在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