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核准首次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2,387,966元[9] - 公司成立时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宁波成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646.00万股,持股比例44.10%[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02,387,96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3] - 股东请求法院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期限为60日[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0][3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0]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报酬事项等[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44,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0] 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 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为股东等提供担保议案表决,相关股东不参与,需经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4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40]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期满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7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71]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7]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9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9] 信息披露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8]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占比不低于20%[112]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职责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8]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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