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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SH:603088)2025-08-18 11:46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2] 内幕信息范围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8]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8]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10]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13] - 股东等相关主体应填写档案并送达公司证券部备案[13] - 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和备忘录[1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18]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1]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制度,公司视情节处分[21][26] 其他要求 - 公司拟对外报道涉及内幕信息资料须经证券部和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3]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记载各环节情况[16] - 相关人员应配合做好登记备案工作[17][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利用信息谋利[19] - 公司应将保密等事项告知有关人员[20]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