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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精达(603088) -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照表
宁波精达宁波精达(SH:603088)2025-08-18 11:45

资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从43787.184万元增加至502387966元[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从43787.184万股增加至502387966股[4] 股份相关规则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6]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获得利益分配、参加股东会表决等多项权利[7][8] - 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监高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股东会[17][18][2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4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55] 财务与审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财报等[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67]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70][71]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73][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7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