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 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