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召集 - 召集人应在提议或收到提议后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提前15日发出[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会[16] - 规则规定事项发生15日内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持有人有权发通知召会[16] - 变更或取消会议,召集人应提前至少5个交易日公告[16] 参会资格 -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决议对全体有同等约束力[3][4] - 单独或合计代表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可提临时议案[22] - 若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关联方,在会议无表决权[23] 会议组织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并不晚于前3日[19] - 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会前10日提交提案,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22]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之前送交召集人[24] - 需代表未偿还份额且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持有人出席方能召开[26] - 如会议开始后一小时内未选主席,由出席持有表决权最多持有人担任[26] - 公司应按要求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出席会议[28] 决议规则 - 会议对表决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同意有效[32] - 召集人应在会议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指定媒体公告[33] 其他事项 - 主承销商担任受托管理人,会务费用由公司承担[2][5] - 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适用本规则,出席不得违法违规[3] - 若公司减资,可转债持有人不得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7] - 受托管理人为维护持有人利益履职无需会议另行授权[12] - 投资者认购等视为同意并接受本规则,会议需律师见证[5]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10年[36]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可转债发行日起生效[41]
金三江(301059) -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