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501,730,834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公司治理结构相关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外部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23][24] - 公司党委由5至9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1至2名,党委委员应有3年以上党龄[4] - 公司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和其他纪委委员若干名[4] 股东权益相关 - 股东按其所持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5]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时请求法院认定无效[6]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反规定,股东有权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 担保相关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需按规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2] 会议相关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股东会通知发出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1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反馈[1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3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6][37]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7] 公司变更与清算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1]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2] - 公司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3]
永顺泰(001338) -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