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2023年8月21日经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发行1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7840万元,已发行股份7840万股,均为普通股[10][20] 股权结构 - 原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时,杨凤凯、杨巧云各持股900万股占比45%,新余博海投资持股200万股占比10%[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拒绝应15日内书面答复[3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对违规董事、高管诉讼[38]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40][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7] - 多种担保、交易情况需股东会审议,如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49][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54][5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9] - 选举董事时部分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87][8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107]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总数二分之一[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1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优先现金分红[15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合并、分立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5][186][189]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90]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公示[195]
骏鼎达(301538) - 《深圳市骏鼎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