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田股份(60160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需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4] 人员补选与解除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其职务[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6] 离职手续办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5]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