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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业(600075) -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新疆天业新疆天业(SH:600075)2025-08-15 10:46

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2700万股[4] - 2002年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控股股东[4] - 2006年5月12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份全为普通股[4] - 因可转债转股,注册资本变更为1707362663元[4] 股份相关 - 目前股份总数1707362663股,全为普通股[1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4] - 董事会决定提供资助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发起人股份1年内不得转让,董高人员任职期每年转让不超25%[20][22]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可依章程起诉公司相关方,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8][30] - 股东对违规决议有权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66] 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大会是权力机构,决定经营方针等[40]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99]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1] 利润分配 - 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3]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47]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安排现金分红比例不同[147][149] 其他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人员[156]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决定,聘期1年可续聘[158]